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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术诚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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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切实维护我校科研诚信,规范教师学术行为,优化学校科研环境,预防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科研实验中心针对我校教师2024年全年的科研成果,开展学术诚信自查自纠工作。请2024年登记了科研成果的教师本着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以下标准对自己的科研成果进行自查:

1.是否存在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科研成果等情况。

2.是否通过购买、代写、代投等方式取得科研成果,伪造或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3.科研成果中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对科研成果作出实质学术贡献,是否存在挂名现象。

5.是否在填报学术情况表格时提供虚假的学术成果、伪造证书或其他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6.是否违反学校科研资金管理规定,截留、私分、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牟取私利。

7.是否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8.是否存在其他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与表现。

请2024年登记了科研成果,且自查时未出现以上情况的教师填写《学术诚信自查承诺书》(附件1),打印后手写签名,并加盖系部公章

请2024年登记了科研成果,且自查时发现问题的教师填写《科研成果自查问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系部统一汇总后打印盖章

请各系部承办人收齐本系部教师的《学术诚信自查承诺书》并汇总自查过程中的问题情况,于2025年1月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知政楼505办公室。

温馨提示:行政部门教师的学术不端自查承诺书归口各系部统计,防止遗漏。

附件1 学术诚信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2 科研成果自查问题情况汇总表.xlsx

太原幼专科研实验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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