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行政处室:
按照《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现就组织开展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2025年度校级课题(以下简称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校级课题的选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教育理论创新,敏锐的发现我校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问题,围绕“三教改革”以课题形式进行研究,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课题类别
2024-2025年度校级课题设立一般课题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另见科研工作11号文件通知),本次校级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申请人应根据研究专长,立足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实际,围绕“三教改革”自拟课题名称。选题范围不宜过大,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任职期间年度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3.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校级课题一般应有3-5名成员组成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科研课题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该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任务。校级课题实行课题组负责人责任制,每位成员必须要有明确的承担任务,课题组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由课题负责人及所在系部把关,若存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相关问题,不得参与校级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请校级课题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校级课题申报(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专项课题);已立项未结题的校级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校级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校级课题申报。已获准立项的厅级及以上课题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校级课题。
(四)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且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科研实验中心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申请人所在系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结合本年度系部的工作方向,各系部至少报送一个校级课题,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系部科研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系部要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
(二)申报材料包括:《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用计算机填写),《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课题论证活页》1式3份,《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以系部为单位提交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各课题组以“申报人名字”命名上交系部,系部分课题类别打包申报材料电子版以“系部+校级课题申报”命名发送至tyyzkyc@163.com。
(三)各系部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分类汇总并加盖系部公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实验中心(知政楼505),逾期不予受理。
太原幼专科研实验中心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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