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本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分为五类: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
(一)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
2.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省高等院校科学研究一线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3.遴选支持:学校以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硕士学位以上授权高校每校两类项目共推荐不超过15项,其他本科院校(含职业本科)每校两类项目共推荐不超过10项,高职院校每校两类项目共推荐不超过5项。各高校结合学校发展实际自主确定申报指南、自行组织评审,学校对申报项目遴选、排序后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采用“省立项省资助”“省立项校资助”的方式支持项目实施。
(二)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本科院校。
2.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3.遴选支持:学校以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三)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本科院校。
2.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3.遴选支持:采取揭榜招标的方式进行,每个选题立项1项。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硕士学位以上授权高校。
2.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3)。
3.遴选支持:学校以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材料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二、材料要求
各系部要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1.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人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4)或《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5)、《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4)或《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5)、《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6),以系部为单位于2025年7月7日前将《申请书》、《汇总表》、《承诺书》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实验中心(知政楼505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以“申请人+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方式命名,压缩文件以“申请者+2024年省厅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命名,发送到科研实验中心邮箱tyyzkyc@163.com。
2.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3.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4.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组织:本年度项目的申报组织与评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
(二)申报方式:以高校为单位正式行文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三)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逾期和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经费支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经费已统筹在高等教育“百亿工程”中并下拨到高校,请各校按照本年度各类项目经费标准予以支持落实。
附件1.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及汇总表.pdf
附件2.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及汇总表.pdf
附件3.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及汇总表.pdf
附件5.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docx
太原幼专科研实验中心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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